退休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医疗流程
(一)符合办理异地“结算”的辽化职工,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原辽阳市医保中心)异地审核科办理,成功后将异地审核表复印清晰上交到辽化医院医保科备案。
(二)辽化职工企业补充门诊报销及未办理异地结算者,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在居住地选择一家三级医疗机构和一家二级(或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为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三) 异地医疗人员住院报案制度
未办理异地结算的人员在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必须在入院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由本人(或家属)告知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和辽化医院医保科。未按规定时间报案的,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均不予核销医疗费用。
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报案电话:0419-3238021
辽化医院医保科报案电话:0419-5650126
(二)辽化职工企业补充门诊报销及未办理异地结算者,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在居住地选择一家三级医疗机构和一家二级(或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为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三) 异地医疗人员住院报案制度
未办理异地结算的人员在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必须在入院后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由本人(或家属)告知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和辽化医院医保科。未按规定时间报案的,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均不予核销医疗费用。
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报案电话:0419-3238021
辽化医院医保科报案电话:0419-56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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